1999年夏,我国一个30多人的代表团在美国访问结束后,办完离店手续开始上车。这时,饭店值班经理一路小跑赶到车前,冲着代表团的翻译连说带比划。原来,代表团在这家饭店住宿期间,绝大多数人没有在房间放小费。客房服务员非常不满,集体向店方反映,要求补上小费。这一幕让在场的中国人非常尴尬。接待单位只得临时拿出现金交给值班经理。
中国人在国外不给小费的事时有所闻。中国人对住店、就餐给小费有一肚子气:我们住饭店、下馆子都是付了费的,包括服务费,为什么还要再给小费?我们中国人日子过得还没有他们好,哪有穷人给富人“施舍”的道理?小费是对优质服务的额外感激,我们并没有得到优质服务,也就没有必要付小费。中国人没有给小费的习惯,也不接受外国人的小费。如此等等,听上去都蛮有道理。
西方的饭店、餐馆服务员也觉得委屈:谁接受我们的服务,谁就给小费,别人都给,你们中国人怎么就不给?你们有钱住店、吃饭,怎么就没有给小费的这点钱?我们打扫房间、端盘子倒酒的人,收入很低,许多人是临时工甚至是打黑工,每小时才两三美元,远远低于最低工资,雇主把小费看做可预计的收入,客人不给,等于服务员没有收入了,家里人还靠着我们养活呢。
其实,双方都有道理,问题就出在相互缺乏了解上。中国人并不知道,小费早已不是传统意义上对优质服务的感谢,而是客人必须支付的一笔费用,是一种惯例,或者是一种风俗。就连过去一般不需付小费的自助餐,现在客人都放上1美元。有的餐馆甚至在账单上写上15%的小费,并计入餐费。饭店房间小费占房费比例很小,一般放上3至5美元,汽车旅馆放1至2美元即可。乘出租车可给可不给,若给也只是一人1美元,或几十美分以凑个整数。
外国人也不知道中国的国情。中国人到西方国家出差的,绝大多数是公干。单位发给零花钱,包括小费,但许多人把这点钱作为出国的额外收入看待,省一个是一个,回国时买点东西送送朋友,或给自家买点家当。饭店是住得不错,因为那是公家出钱,而且还有个身份问题,住得太差了也不体面,会给外方接待单位留下不好的印象。住好的饭店与收入高低毫无关系。中国人没有给小费的习惯,又对小费的背景不了解,自然理直气壮地不给小费。
其实,西方国家的老百姓也不喜欢小费。美国人每年给出的小费为160亿美元。不久前,一项民意测验显示,40%的美国人讨厌小费。他们无法理解,酒吧服务员能拿小费,救人性命的医生为什么就不能拿呢?
但是,入乡需随俗。不给小费,别人瞧不起你,有的服务员还会耍点小花招,比如房间不收拾干净,该放的小件物品不给放上,给你把房间的灯插头拔掉,让你费半天劲找插头。在纽约餐馆就餐,不给小费甚至有可能遭到服务员的辱骂。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的夫人希拉里在竞选联邦参议员期间,在纽约一家餐馆就餐未付小费,受尽媒体的冷嘲热讽。(丁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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