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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拜英語是學好英語的天敵

[日期:2008-02-21]   [字体: ]
崇拜英語是學好英語的天敵

  中國人學英語已經有百年歷史了,久學不會而生畏,久畏不會而生敬,久敬不會而覺遠,敬而遠之便覺神。因此英語在今天的很多中國人眼裡,已不是一般的普通語言,而是被神化了的神聖語言,似乎要想學會這種神秘而神聖的語言,只有神仙才能做到。要是有哪位普通的中國老百姓能把英語流利地說出口,大家便立刻覺得他一定是神人,他一定有什麼過人之處,不然的話,他怎麼能憑白無故地會說英語呢。更有一件好笑的事,讓我笑不出來,有一次我和幾位中國的高學歷朋友到美國去,坐在汽車裡遇到了紅燈,大家便坐在車裡等紅燈,這時突然有一位美國的黑人乞丐從窗口伸進手來,大聲嚷嚷著:“Help, Help, Help me please!”,一見國際友人這樣求救,咱初來乍到的中國人民也不含糊,當下每人掏出幾個美元給了這位幸運的乞丐,這乞丐連忙問:“Where are you from?”,答曰:“China”,乞丐連聲說:“China, GREat! Thank you very much, God bless all of you”。令我感到好笑的倒不是以上情節,而是車開起來之後我們車內的一位研究生同胞作思考狀地沉默不語,問他正在想什麼時,他的回答令大家哄堂大笑,他說:“我正在納悶,乞丐怎麼也會講英語!”

  乞丐憑什麼就不能講英語呢?難道乞丐生下來就必須是啞巴?這位老兄很顯然是被國內幾十年的英語教學神化了,覺得英語就不應該是老百姓隨隨便便講出來的語言,更不該是乞丐講出來的語言。

  其實呢,英語真的是一種十分普通的語言,而且是一種十分簡單的語言。語言的發展中有一個現象,叫做“大眾約簡現象”(這是本人提出來的),意思是說,越是被大多數人使用的語言,就越有簡單化的趨勢,即“越從眾就越從簡”,而且這種簡化不是哪個政府哪個人規定出來的,而是眾人自發的,就像事先約定好了一樣一起推動著語言的簡化。因此一種語言的簡化程度和它的使用人數成正比。西方語言裡英語是最國際化的語言,使用人數最多,因此英語在西方語言裡最簡單。漢語的普通話是使用人數最多的漢語,因此普通話在漢語裡也最簡單。比普通話還簡單的漢語有沒有?有,是東北話,因此近幾年來漢語的普通話向東北話不講道理地大大靠近,攔都攔不住,中國人長久不衰地喜愛東北小品,並把大量的東北話詞語不知不覺而且不約而同地塞進漢語普通話,這就是語言的大眾約簡現象。現在全世界使用人數最多的語言是什麼,是網絡語言,這種語言尚未成型,但大家已可以感覺到網絡語言令人瞠目結舌的簡化勇氣,把 you簡化成一個u,把Oh, my God簡化成omg,這種簡化力度真叫“簡化你沒商量”。

  帶著“越從眾就越簡化”的心態去看待英語,你會恍然大悟地發現英語一點都不像你想得那麼神聖莊嚴,你會恍然大悟地發現美國英語就是比英國英語簡單,而美國現代英語就是比二戰之前的美國英語還簡單,而計算機網絡問世後的美國英語又比網絡問世之前的美國英語更簡單,你會發現目前就連美國總統的正式演說使用的不過就是中國高中同學所學的單詞,你會發現在網絡上幾乎找不到複雜的英語。全球化給英語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普及,也給英語帶來了前所未有的簡化。

  帶著“越從眾就越簡化”的心態去看英語,你不僅會感覺到英語的簡單和樸實,甚至還可以理直氣壯地挑出英語的很多毛病,指著英語的鼻子對他說:“你們英語是怎麼回事,連這點小毛病都改不了”。

  就比如說英語語法裡“不厭其煩地囉唆”這個毛病吧,至今也沒改過來。英語用詞有一個大毛病,就是“不厭其煩地囉唆”。比如說動詞的過去式,一個故事發生在過去了,這個故事裡的所有動詞就都得換成過去式,一個都不能漏掉,這多囉唆啊,哪象咱漢語,只要故事的開頭有個“昨天”或“去年”,故事裡面的所有動詞就全部都自動地改成過去式了,這多簡單啊。估計當初發明英語的那個人事先沒來過中國看看咱漢語什麼樣,要是借鑒一點漢語的知識再回去發明英語,英語就不會落下這毛病了。

  再比如說一般時態裡第三人稱單數做主語時動詞要加s的問題吧,何苦多此一舉呢,搞得咱中國人一說英語動詞時就老得想著有個s加不加,緊張兮兮的,還落得英語裡搞“人稱歧視”的印象,看人家是第三人稱單數,勢單力薄的,就欺負人家,非讓人家多加個s不可,這不明顯是激化人稱矛盾嗎。其實加不加這個s對英語來說沒有一點意義,完全是一種沒有簡化乾淨而剩下的囉唆。美國某些地區的黑人同胞們就做得比較好,他們乾脆把一般時態裡所有動詞的後面都加上s,或都取消s,一視同仁,以用此方法提醒讀者此刻是一般時態,這多好,既使s派上了用場,又避免了人稱歧視之類的矛盾。

  英語不僅在語法上有些問題,在發音體繫上也有不少問題有待改進,比如說各種各樣的詞尾變化的特殊情況吧,都是為了平衡和處理各種各樣的發音矛盾。比如說the用在元音開頭的名詞前面時字母e要改發成[i:],就為了使它的發音像輔音,以和後面的元音區分開,可如果後面的元音恰恰也是e怎麼辦,比如說the evening,不正好兩個e連在一起混了嗎?混了就混了吧,反正兩個e連在一起混了,總比一個e和一個a或o混在一起要好區分得多,就這麼定了,愛誰誰!(趙本山語)

  英語在單詞的拼寫上也有不少毛病,主要問題就是有些不發音的字母存在在單詞裡,佔著指標不幹活,背單詞時還必須帶上它們,豈不是累贅.比如beautiful裡e和a兩個字母就不發音,為何不取消改成butiful?could裡o和l兩個字母也不發音,為何不取消改成cud?做為拼音文字,其主要特徵就是看字母讀音,因此這些不發音的字母的存在應該不算小毛病。就連英國人自己都覺得這個毛病不算小,應該改改了,為此他們成裡了“英語單詞拼寫簡化委員會”,列出了一大片應該簡化的單詞和簡化後的方案,要是你看到了他們列出的這個方案,你保證會有暫時不學英語而等他們簡化完了再說的念頭(不過大家還是別等,那僅是呼籲,真正簡化要有事件和時機才行,這得猴年馬月了)。

  我列出以上英語的毛病並不是為了打擊英語,而是要告訴大家從過去那種莊嚴而沉重的英語學習裡走出來,不要帶著盲目的“神聖”態度去看待英語,更不要崇拜英語,你越是把英語看成是“神”,你的英語就越難學,而你越是帶著平常的心態去看待英語,你就越能發現英語的“平民性”,你就越能感覺到英語這座壓在頭上的大山其實就是你身邊的老百姓們不經意隨口就可以說出的東西,連乞丐說出來都不奇怪。這樣帶著平常心去看待英語之後,你就會發現英語近在咫尺,甚至還能發現它的缺點和不足,甚至還能提出改進意見,那你就離輕鬆掌握和駕馭英語不遠了。

  輕鬆地看待英語吧,成為它的主人。而不要神聖而僵化地看待英語,成為被它永遠嚇壞的失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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