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昨天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各高校要从2007年秋季开始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成人脱产班的招生规模,停止招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脱产班,禁止举办以招收外地生源为主要对象的自学考试助学辅导班。
根据规定,从今年秋季开始,教育部部属高校成人教育脱产班全部取消,市属成人高校的脱产班规模由原先的10%减少到5%,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脱产班全部停止招生。对于2007年之前已招收入校自学助考的学生,应该做好规范管理,妥善安排好后续工作。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将函授教育过渡到现代远程教育。
通知要求,理顺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管理体制,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出台的学历文凭政策,加强学生的学籍管理,严格证书审核和发放制度。要严格校外合作办学审批、检查和监管制度,慎重选择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合作办学。严禁在开展业余形式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活动中与其他机构合作。要坚持办学的主体地位,严禁转移和下放教学权和办学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利,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不得发布模糊和虚假信息误导学生。要加强对函授教育教学站点的监管,及时撤销已出现违规问题的教学站点,并向社会公布。
今后,成人教育要遵循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规律,针对在职人员业余学习的特点和需求,加强教学支持服务,建立适合于成人业余学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及教学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弹性学制和学分制。